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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免税政策落地:四类通道、6个月窗口,滞销退货均可适用
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,对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因滞销或退货原状退运进境的,在6个月窗口内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覆盖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四类监管代码。政策旨在降低跨境电商退运成本,尤其利好海外仓备货模式。
Oct 23rd,2026 0 Views

根据公告,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通过保税电商(1210)、跨境电商直购(9610)、B2B直接出口(9710)、出口海外仓(9810)四类通道申报出口的商品,因滞销或退货原因,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(不含食品),可享受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征,出口时已征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。

适用“原状退运”的核心要求是:退运商品的最小形态与原出口时基本一致,不得增加配件、不得加工改装,但拆箱、检验、安装调试后仍可视为原状;商品未被使用过,仅因试用发现品质问题或可证明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形除外。

需要留意的是,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,须先补缴已退税款,凭税务机关出具的《出口货物已补税/未退税证明》再申请免税,不能同时享受退税与免税。对于9810海外仓模式的卖家,退运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尤为关键,建议建立退运台账,跟踪出口日期,避免超出6个月期限而失去免税资格。

四类通道适用:1210保税电商 / 9610直购 / 9710 B2B / 9810海外仓,符合条件均可享受退运免税。

6个月窗口: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,超期不再适用。

食品除外:食品类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。

已退税先补缴:办理过出口退税的企业,需先退还已退税款,再申请进口免税。